美国联邦法院裁决:移民局不得随意拒绝 EB-1A 申请!

首页 移民答疑正文 浏览:12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6-02-09 17:43:31
2026 年 2 月 4 日,一则联邦判决在移民圈掀起轩然大波 —— 内布拉斯加州地区联邦法院明确裁定,美国移民局(USCIS)长期适用的 EB-1A“两步审理 + 最终评估” 体系非法,且不能在认可申请人满足法定标准后,再以主观理由否决申请。
这起编号为 Mukherji v. Miller 4:24-cv-3170 的案件,堪称直击 EB-1A 审理核心痛点的里程碑判决,将深刻影响未来 EB-1A 乃至 NIW 申请的走向。
案件始末:
满足 5 项标准仍被拒,申请人诉至法院
本案原告 Anahita Mukherji 是一名印度籍记者。她于 2024 年 3 月 8 日递交 I-140 申请,寻求 EB-1A “杰出人才” 移民分类。
移民局在审理过程中,明确承认原告满足至少 5 项法规列举标准,远超获批所需的 3 项门槛。
但在后续的 “最终评估” 阶段,移民局却以 “未能持续维持国家 / 国际声誉”“2015 年后影响力不足” 等理由,驳回了原告的申请。
原告随即提起联邦诉讼,主张移民局的拒绝决定既不符合法律规定,也违反了《行政程序法》,且其采用的 “两步审理 + 最终评估” 框架本身就是非法设立的。
最终,联邦法院完全支持原告诉求,不仅撤销了移民局的拒绝决定,还直接命令移民局批准原告的 I-140 申请,理由是 “移民局已无任何剩余裁量空间”。
法院核心推理:
4 大关键点,直击移民局审理漏洞
1.EB-1A 审理是 “法规主导”,而非行政自由裁量 法院指出,国会早在 1990 年就通过相关法规,建立了 EB-1A 资格判断的完整封闭体系。申请人只要满足 “一次性国际重大奖项”,或 “至少三项列举标准” 其中一个条件,就符合资格。法规并未授权移民局额外增设实质性门槛。   2.“两步审理 + 最终评估” 体系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是本案最关键的裁决。法院认定,移民局现行的两步审理模式,从未经过《行政程序法》要求的 “公告 - 评论” 立法规则程序。该模式最初由原移民局提出,但立法程序未完成。2010 年移民局仅通过一份政策备忘录就全国推行,改变了近 20 年的单一步骤审理模式,属于典型的 “越权行政行为”。
3.不能 “先承认达标,再否定整体”
法院明确表示,法律从未要求 EB-1A 申请人 “永远” 或 “持续不断” 处于巅峰状态。移民局在承认原告满足 5 项标准的情况下,又以 “影响力不持续” 等主观理由否决申请,在法律上毫无依据。
4.行政决定必须有可审查的理性解释
移民局的拒绝决定充斥着 “结论性语言”,既没有明确说明 “卓越水平” 的具体定义,也没有指出原告未达标的具体方面和判断标准,属于 “任意、反复无常” 的行政行为。
 
判决的深远影响:
动摇移民局审理逻辑,惠及两类申请

对 EB-1A 申请的影响

长久以来移民局奉行的 “满足三项标准≠结束,只是开始” 的说法,彻底失去法源支撑。“最终评估” 不再是移民局主观否决申请的 “黑箱”,今后再以 “影响力不持续”“整体不够杰出” 等抽象理由拒签,将面临极高的司法推翻风险。

对 NIW 申请的辐射作用

尽管本案针对的是 EB-1A,但判决的核心法律逻辑同样适用于 NIW。移民局不能通过内部政策擅自抬高法律门槛,也不能在认可法定要素后,再引入 “额外标准” 否决申请。法规的最终解释权,掌握在法院手中,而非行政机关。
给被拒申请人的 4 条实务建议
这场判决并非 “一招制胜” 的万能钥匙,而是一份清晰的 “方向标”。针对已经或可能遭遇拒签的申请人,可参考以下建议:
1.理性看待 “最终评估”,策略应对而非盲目对抗 若你的申请已满足 3 项以上法定标准,且移民局主要以 “整体不够杰出”“影响力不持续” 等理由拒签,这类决定存在被司法推翻的空间。但需注意,目前移民局尚未主动放弃两步审理模式,行政阶段仍需以策略为先,而非情绪化对抗。
2.RFE/NOID 阶段,聚焦 “锁法律框架” 而非 “堆证据”
很多申请人的直觉是补更多材料证明自己优秀,但问题核心往往不在证据数量,而在移民局是否非法增设标准。回应时要明确区分 “法规标准” 与 “主观评价”,要求移民局指出拒签理由对应的具体法律条款,并为后续上诉或诉讼保留法律争点。
3.是否上诉或诉讼,看拒签理由类型
若移民局已承认你满足 3 项以上标准,且拒签理由抽象、模板化,或引入 “持续顶尖地位” 等法规外要求,可认真评估司法路径。若拒签原因是证据关联性、真实性存疑,或某项标准是否达标有争议,优先考虑重新整理材料或重新递交。
4.把判决当 “方向标”,而非 “万能钥匙”
本案并非宣布所有 EB-1A 拒签都是非法的,而是明确了移民局的权力边界。核心思路是:当行政审理明显偏离法规时,法院会介入纠错。申请人要做的,是在合适阶段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。
END
Mukherji v. Miller 案不是一次简单的技术性纠错,而是联邦法院对移民局权力边界的一次正面厘清。它传递出清晰信号:行政机关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,更不能通过内部政策变相抬高移民门槛。
对于广大 EB-1A、NIW 申请人而言,这无疑是一剂强心针。未来的申请与维权之路,将更清晰地回归 “以法规为核心” 的轨道。
如果你自身条件优异,却遭遇移民局不合理拒签,不妨咨询专业移民律师,评估翻案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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