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新入境 / 出境再返美的 F/J 签证持有人,I-94 会标注明确到期日,单次居留上限 4 年,取「项目结业时间」与「入境满 4 年」更早日期;
- 超过 4 年学制、延毕、OPT、长期访学,仅更新 I-20/DS-2019 无效,必须自行向 USCIS 提交 I-539 停留延期申请(EOS);
- 身份续期审批权从学校转移至移民局,延期需要缴费、录指纹、等待审理,存在拒批风险。
- 当前 EAD 工卡到期日;
- 手中有效 I-20/DS-2019 项目结束日;
- 新规生效满 4 年。
- 过渡期存量 D/S 学生:依旧保留 60 天宽限期;
- 9 月后新入境、出境再返美、主动申请延期的学生:统一执行 30 天新规。
- 院校关停、项目撤销、学校失去招收国际生资质、重大自然灾害长期停课。
- 导师跳槽、研究兴趣改变、科研经费中断、和导师沟通不畅等常见理由,均不满足转学豁免条件。
- 对直博、跟随导师换校的博士生影响极大,过往灵活转项目的路径基本收窄。
- 新规体系下申请 OPT,除常规 I-765 工卡申请外,还需同步递交 I-539 停留延期;
- 仅 I-539 审理中不代表能合法 OPT 工作,必须延期、工卡双批准后才能上岗;
- 过渡期短期缓冲:新规落地初期半年内提交 OPT 申请的存量 D/S 学生,可只交 I-765,豁免 I-539;窗口期结束后统一双表申请;
- 原有利好政策不变:STEM OPT 180 天 EAD 自动延期、H1B Cap-Gap 身份保护机制完整保留。
- 5 年期科研学者、4 年以上住院医师 / 专科规培,第 4 年到期前必须主动递交 I-539 延期;
- 仅更新 DS-2019 无法延长合法停留,J1 主申请人、J2 家属都需要同步管理居留期限;
- J1 身份延期审理期间,本人可正常参与项目、培训;原有工作授权最长可延续 240 天;
- 重点提醒:J2 配偶工卡 EAD 不会随 J1 延期审理自动顺延,EAD 到期前必须单独更新,否则配偶立刻失去合法工作资格,对双职工访学家庭影响巨大。
- 滞留 180 天 - 1 年:离境后 3 年禁止入境美国;
- 滞留满 1 年及以上:离境后 10 年禁止入境。
- 入境第一时间下载、核对 I-94,以表格截止日期为身份管理核心时间,不再只看 I-20/DS-2019;
- 务必在 I-94 到期前递交 I-539 延期,递交后审理期间可合法停留;
- 若延期申请被拒、且 I-94 已过期,需立刻安排离境,避免非法停留累积。
- 直博、硕博连读等学制超过 4 年的在读博士生;
- J1 住院医师、专科规培医生、5 年期长期科研访学者;
- 即将毕业、计划申请 OPT/STEM OPT 的应届留学生;
- 有意向就读第二个硕士、同级专业学位的申请者;
- 研究生阶段计划换导师、转校、更换研究方向的学生;
- J1 主申请人配偶持 EAD 全职工作的家庭;
- 当前持有 D/S、近期计划回国出境的在读学生 / 访学人员;
- 同步递交绿卡申请、需要长期维持 F/J 身份的人群。
新政本质
现阶段实操建议
- 已在美国持有 D/S 身份:非必要暂缓出境,如需回国,提前咨询移民律师评估返美后居留期限;
- 博士、长期 J1 人员:提前计算入境满 4 年节点,预留充足 I-539 审理时间;
- 计划转校、换专业、读二硕的同学:调整留学规划,优先选择连贯向上的学历路径;
- 即将毕业办 OPT:密切关注新规生效时间,区分存量过渡期政策与新规则;
- J1 家庭:单独标注 J2 工卡到期日,同步跟进配偶 EAD 更新,避免停工;
- 所有人群养成习惯:每次入境保存 I-94,设置到期日双重提醒,杜绝逾期。
